关于补办<<港澳通行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6:19:55
我表妹是2002年办的<<港澳通行证>> ,去探亲.
但是逾期逗留了一段时间, 后来因为缺乏这方面的知识, 因为害怕罚款,选择了偷渡会内地, 所以<<通行证>>上只有去香港的记录,没有回来的,
通行证2007年已经过期,现在她还想申请过去,用个人游的方式,
请问公安局会办理吗?
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
强调一下:1. <<港澳通行证>>已过期了
2. 港澳通行证上只有香港入境记录,没有香港出境记录.
3. 入境处会不会有她的记录,即在过关时,会不会阻止,询问??
4. 重新申请是属于首次申请还是再次申请??

1.公安局现在电脑已经联网,所以你的出入境记录可能会被记录。但2002年的记录是否有录入,目前尚不清楚。所以你有可能会成功换领到新的通行证。另外,你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你入境的方式和在国内生活的一些证明,以证明你回来多年。
2.即便你获得新的通行证和签注,你也很难再进入香港。因为入境处会有你的入境记录。

重新办一个好了.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省市暂住人员交验《暂住证》或《蓝印户口》)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可免交)。

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以前,内地居民遗失港澳通行证,需要登报声明,然后才可以补办通行证。据李军介绍,现在居民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后,不需要登报声明,只要本人写个申请,就可以补办新证。

3、交验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免交此证明)。

4、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

5、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6、申请1年或3年商务签注的,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或者经营单位提交申请书。

7、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再次申请的,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持证人遗失通行证的,须提交市级报纸(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